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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文仪器研制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作者:全球MRO综合服务商    仪器仪表行业新闻来源:全球MRO仪器仪表交易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后,山东省水文仪器研制中心立即从网上全文下载张贴公布,分发到各部门进行学习,并制作悬挂了多条横幅标语,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中心领导班子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认真学习研究具体落实措施,通过学习,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明确了"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的地位和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水文事业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切实维护了水文工作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贯彻实施,开创了水文工作依法管理的崭新局面,必将促进水文事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退下来的老水文职工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后,激动的说:这是老水文工作者多年的夙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提高水文工作的社会地位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这将进一步促进水文工作更好的发挥职能,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起到强有力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学习中,同志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对水文监测设施设备技术标准的执行有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可操作性很强,对今后的工作很有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明确规定:"水文监测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依法经检定合格。水文监测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这是建国五十多年来首次赋予了水文仪器检定工作的法律地位,对于进一步开展仪器检定工作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和保证。对仪研中心仪器设备的研发,既是一个良好的机遇又是新的挑战,我们一定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指导下,把高科技与水文仪器的开发研制紧密结合起来,研制出更多、科技含量更高、自动化程度更强的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新仪器设备,强化水文仪器检定质量管理,以水文仪器的现代化促进水文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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