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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热计量收费法规
作者:全球MRO综合服务商    仪器仪表行业新闻来源:全球MRO仪器仪表交易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2

欧洲的热计量收费法规     型号:      厂商:
        在西方国家,热量是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的。特别是七十年代末出现的能源危机及能源消耗加大了环境污染,使得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成为举世瞩目的大事,并促进了发达国家供热计量技术的长足发展。

  据了解,欧洲的热计量法规虽各有差异,但基本上每个热用户都安装了热计量仪表,并按用热多少收费。其中以德国的法律最为严格完备,它规定每栋楼必须安装热量表,每组换热器必须安装温控阀和热计量装置。收费方法也作了明确规定:生活热水按热水表计量收费,采暖热费则要分两部分收取,其中30-40%为按建筑面积计算,60%-70% 按消耗的热量计算。德国散热设备上的热计量装置有两类:一类是蒸发式热分配表;另一类是具有无传输功能的电子式热分配表。

  在法国的热计量收费法规中,明确制定了每栋楼必须安装热计量表,不允许按面积收费。而且在供热管网中热力站的一次网系统和用户的二次网系统中都分别装有热量表。

  欧洲热计量收费法规大都由政府主管能源的部门制定颁布。如波兰由能源部,匈牙利由政府能源委员会制定。一些国家还采取优惠政策来推行热计量收费的实施,例如提供设备和建设的低息贷款,或对用户实行减税等。还有的国家在热计量开始阶段采取一种过渡方法,如在建设期先要求用户安装热量计和热分配表,在热计量法规颁发前仍按面积收费,对节能好的用户进行奖励。实行热计量收费的国家经验证明,促使用户自觉节能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实行使用热计量,并根据计量结果收缴热费。近年来波兰等东欧国家推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经验再次证明:集中供热系统按面积收费改为按热表计量收费可节约能耗20-30%,甚至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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