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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公司建运部印发《建设运行部合同管理细则》
作者:全球MRO综合服务商    仪器仪表行业新闻来源:全球MRO仪器仪表交易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职责,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合同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建设运行部组织制订了《建设运行部合同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于8月17日正式印发。

  《细则》指出,本细则所称合同,是指建设运行部(以下简称建运部)依职责分工且经公司授权后以公司名义或以建运部签订的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具有约束力的备忘录,以及建运部委托有关受托管理单位签订的与受托建设、运行管理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具有约束力的备忘录。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是对合同意向、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编号和合同档案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管理。

  《细则》适用于建运部。承担公司总部电网项目建设、运行维护任务的各建设管理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在签订及履行与受托管理项目相关的合同时,适用本细则。

  《细则》指出,建运部承办的以下类别合同应以公司名义签订:

  1.特高压项目咨询和系统研究合同;

  2.跨区输电合同;

  3.电网资产使用合同(租赁合同);

  4.电网工程建设管理委托合同;

  5.电网工程委托建设合同;

  6.电网工程运行管理委托合同;

  7.涉外合同或协议;

  8.临时授权建运部主任、副主任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9.合同标的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合同。

  上述类别以外的合同,经公司年度固定授权后,建运部可以自身名义签订。

  《细则》包括总则,合同分类及承办部门,合同订立程序,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合同档案,授权委托书,受托管理单位合同,附则共八章七十二条内容。

信息来源:国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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