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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CEE与CCC转换问题
作者:全球MRO综合服务商    仪器仪表行业新闻来源:全球MRO仪器仪表交易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3月份,我们在第8期的《认证与质量信息》简报上刊登了有关中国强制认证的有关情况介绍,接到很多客户的电话询问。本期我们将根据客户的询问,集中解答一些大家普遍感兴趣的问题,希望对贵单位申请和转换3C证书有所帮助。
   
    关于CCEE与CCC转换问题
   
    在检验标准一致和认证规则相同的前提下,新认证制度认可以下证书的检验结果:
    u CCEE证书(包括安全和电磁兼容)
    u CCIB及CQC颁发的证书}
    u CEMC(中国电磁兼容中心)颁发的EMC证书
    u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批准目录内产品的安全认证证书
    u IT和低压电器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2002年5月1日起实施CCC认证,已获得CCEE认证的产品,只有在《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的产品,CCEE认证在认证依据标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转换为CCC认证;认证依据的标准不一致的,如增加了EMC标准检测要求的,要补做差异部分,方可进行转换;不在CCC目录范围的产品是不可以转换的。
   
    认证程序
   
    《目录》中产品认证的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者部分环节:
    (一)认证申请和受理;
    (二)型式试验;
    (三)工厂审查;
    (四)抽样检测;
    (五)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六)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3C标志的适用范围
   
    列入《目录》内的产品,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获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后,方可使用3C标志,其他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认证时限
   
    指定认证机构在一般情况下,应当自受理申请人认证申请的90日内,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即认证的时限是90天。
   
    申请人
   
    《目录》中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商可以作为申请人,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目录》中产品认证申请。
   
    生产许可证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关系
   
    对低压电器和信息技术设备这两类即将结束换发生产许可证,又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暂时实行两种制度并存。检验标准一致的,认可生产许可证的检验结果;检验标准不一致的,认可相同的项目,其它缺什么项目,补什么项目;生产许可证到期后过渡到强制性产品认证。
   
    出口质量许可证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关系
   
    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不再搞出口质量许可证。逐渐地由强制性认证替代出口质量许可证。对于已获得出口质量许可证的,如果标准一致,不重复检测。
   
    请您特别注意——
   
    3C认证中部分产品增加电磁兼容的测试要求
   
    在认证依据的检验标准一致和认证规则相同的前提下,新认证制度认可CCEE、CCIB等证书,但《目录》内部分产品增加了电磁兼容的测试要求。
   
    在《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增加了电磁兼容要求的产品有如下:
    R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
    2.电风扇
    3.空调器
    4.家用电动洗衣机
    5.真空吸尘器
    6.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
    7.电熨斗
    8.电饭锅
   
    R 电动工具
    R 音视频设备
    R 信息技术设备
    R 照明电器
   
    由于新的认证制度对以上产品增加了电磁兼容的要求,所以已获得CCEE、CCIB认证的产品,如果产品只获得安全方面的认证证书而没有EMC认证证书,还要补做电磁兼容测试,才能转换3C证书。
   
    GTIHEA提醒您: 如果您生产的产品还没有获得电磁兼容认证,请您尽快申请有关的测试和认证。
    请致电GTIHEA市场部索取有关认证资料:020-84462525 或浏览我所的网页:
    www.gtihea.com /http://www.84452525.com/ /“业务指南”
   
    我所的EMC试验室被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授权承担EMC认证和检验等工作,同时也是国外认证机构的授权指定试验室,可提供EMC认证、EMC符合性证书、国外EMC、CE、FCC等标志的检测服务。技术力量雄厚、高效专业,将协助您做好认证制度转换工作。
    EMC试验室电话:020-84451171-317、397 E-mail:emc @ gtihea . com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CC认证依据的电磁兼容检测标准:
    1)GB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
    2)GB17625.1-1998《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电磁兼容检测项目
    ——0.15MHz ~ 30MHz连续干扰电压 (GB4343 - 1995)
    ——30MHz ~ 300MHz连续干扰功率 (GB4343 - 1995)
    ——0.15MHz ~ 30MHz断续干扰电压 (GB4343 - 1995)
    ——谐波电流(GB17625.1 - 1998)
   
    电动工具
   
    电动工具CCC认证依据的电磁兼容检测标准:
    1)GB4343-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方法和允许值》
    2)GB17625.1-1998《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电磁兼容检验项目为GB4343-1995和GB17625.1-1998中规定的三个项目:
    ——连续干扰电压
    ——干扰功率
    ——谐波电流
   
    音视频设备
   
    音视频设备产品CCC认证依据的电磁兼容检验标准:
    1)GB13837-1997《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干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2)GB17625.1-1998《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3)GB13836-2000《电视和声音信号电缆分配系统 第2部分:设备的电磁兼容》
    产品的电磁兼容检验项目按上述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
   
    信息技术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CCC认证依据的电磁兼容检测标准:
    1)GB9254《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2)GB17625.1-1998《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产品的电磁兼容检测项目为上述标准中规定的以下三项:
    ——电源端子骚扰电压;
    ——辐射骚扰场强;
    ——谐波电流。
   
    照明电器
   
    照明电器电磁兼容检测标准:
    1)GB17743-1999《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2)GB17625.1-1998《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产品的电磁兼容检测项目为标准中适用项目:
    ——插入损耗
    ——骚扰电压
    ——辐射电磁骚扰
    ——谐波电流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及过渡期的安排
   
    1. 新制度的实施和老制度的废止
   
    新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2003年5月1日起强制执行,届时老制度废止。
    即,在2002年5月1日起到2003年5月1日期间,我国境内CCEE、CCIB和CCC三种标志将同时存在。在《目录》内的产品的CCEE、CCIB证书(有效期内)在2003年5月1日之前仍然是有效的。
   
    2. 新、老制度适用产品的监督管理
   
    1)自2003年5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即,3C标志只适用于《目录》内的产品,而《目录》内的产品也一定要取得3C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
    2)自2003年5月1日起,经销商、进口商不得再购进、进口和销售未获得新证书及未加施新标志的《目录》内产品。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以下统称“老证书”、“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应在所在地质检部门备案,方可在质检部门监管下继续销售。
    3)自2003年5月1日起,获得新证书及新标志的产品如果继续使用印有老标志的外包装,须加施新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
    4)2003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目录》内的产品,可以凭老证书及老标志或新证书及新标志出厂、进口、销售。
    5)自2002年5月1日起,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的产品此次不再列入《目录》的,其原须获得的老证书及老标志不再作为其出厂、进口、销售的条件。
   
    3. 认证申请的受理
   
    1)自2002年5月1日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目录》内产品新证书及新标志的申请,不再受理老证书及老标志的申请。
    建议您查看《目录》,看看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否在《目录》内,如在《目录》内,希望您尽快申请CCEE证书,或增加有关的测试,以方便您在5月1日以后,尽快拿到3C证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先机。 2)2002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和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仍可继续申请获得老证书及老标志。
    申请程序、申请机构、各种申请资料、标准要求等都没有改变,您可浏览网站www.gtihea.com/业务指南或申请书下载 查询有关信息。
   
    4. 其他事项
   
    1)已申请但尚未获得老证书或已获得老证书的《目录》内产品,经申请人申请并由指定的认证机构确认符合条件后,可获得新证书并使用新标志。
    5月1日之后,CCEE长城认证、CCIB认证的申请将不再受理,5月1日之前申请尚未完成的项目将继续完成。5月1日之后,增加3C认证的申请,补做原CCEE、CCIB认证中未要求的检验项目后,可颁发新的3C证书。我们将及时报道具体执行的手续和要求。
    2)上述获取新证书和新标志所需的费用,由申请人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及新制度的收费标准支付。
   
    GTIHEA提醒您: 中国加入WTO之后,对家电行业有利有弊。在国外产品纷纷进入中国市场的激烈竞争下,国内企业也在尝试各种走出去的方法。企业要想使自己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得以顺利流通,首先就要取得国与国之间市场流通的合法证明和标志,那么,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获得认证。 
    我所国际认证与标准部专门受理各国认证的申请,电话:020-84469722、84451171-477.  E-mail:int - cert @ gtihea . com 
    我们将在今后的简报中陆续介绍一些国际认证的知识和申请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灯具的EMC测试及CE认证
   
    按照欧盟的法规要求,凡是在欧洲市场或准备在欧洲市场销售的产品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欧盟指令的要求,并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 
    为了打入巨大的欧洲市场,灯具产品除了满足安全标准的要求以外,还必须满足相关的电磁兼容(EMC)标准的要求。对于广大的灯具生产企业而言,及时了解相关的国际法规和技术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来源:全球仪器仪表MRO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