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部门文件
作者:全球MRO综合服务商 仪器仪表技术文章来源:全球MRO仪器仪表交易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0
农电[1999]32号
关于调查漏电保护开关产品质量的通知
各网省电力公司农电局(处):
为规范农网改造工程中漏电保护开关的选型工作,解决低压电网在漏电保护开关使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分会,对全国农电系统中漏电保护开关的运行及生产情况进行调查。
一、调查范围
在本省(市、区)农电系统(包括农村电力用户)中使用的各种型号、规格的漏电保护开关。调查内容为:国内注册的时间、地点、检测机构、证书名称、编号及发证时间。
二、调查方法
厂家自愿申报,专家组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审查。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企业填写《漏电保护开关产品情况调查表》,报本省(市、区)电力公司农电局(处),同时交验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鉴定报告、生产许可证、计量许可证等有关文件及证书的正本并将复印件存查。
2.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农电局(处)对申报企业及产品进行初审,填写审查意见,将合格企业及产品的汇总表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分会,并抄送我部。
3.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农电局(处)对本省漏电保护开关使用及质量跟踪情况写出报告和审查意见(一式两份),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分会,并抄送我部。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农电局(处)要严格掌握审查标准,保证审查质量。
4.各地上报材料由漏电保护开关专家组进行终审,并将终审意见报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5.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发文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审查结果。
四、时间要求
1.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农电局(处)应在2000年1月31日前将本省意见上报,不能按期上报的,要求该省农电安全第一责任人说明理由。
2.漏电保护开关专家组应在2000年2月29日前将终审意见上报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五、其它事项
1.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农电局(处)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做好组织安排工作,通知在本省采用其产品的生产企业,按照总体要求、具体条件和上报时间
填表申报,避免漏报。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坚决取消申报资格。对填写不清楚、不完全的报表不予审查。
2.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要求各省电力公司农电局(处)加强对漏电保护开关的管理,禁止使用出现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的产品。
附件:1.漏电保护开关及生产企业情况调查表及填写说明
2.漏电保护开关及生产企业情况调查汇总表
3.漏电保护开关及生产企业情况调查评分标准
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调查漏电保护通知
抄送:有关厂家
国家电力公司1999年12月16日印发
附件1(a) 漏电保护开关产品质量调查申请表
声明:本企业志愿将本表所列产品向国家电力公司申请入网,填写资料属实,遵守规则。
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说明书4、用户报告
附件1(b) 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要写全称,地址指企业生产所在地。
2.产品型号和认证号应一致,不同的产品型号和认证号分别填写,分别收费。
3.产品介绍分类栏,第一栏按结构分,第二栏按动作电流特性区分,第三栏按使用场合分。填写者可按产品的实际情况在相应的空格处打勾。
4.技术参数按说明书填写。
5.产品介绍家保栏中填写可控硅的耐压和它的防止过电压的保护措施。总保接触器栏中保护器如果自带节电功能,可使用普通型接触器,可填写“普通”,否则填写“节能型”,如果有其它特殊要求可填为“专用”,并且将专用接触器在备注栏中说明。
6.使用情况栏可根据用户的反馈填写,也可根据自己的调查或者估计填写。可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7.事故栏根据用户反映,分别填写因停运造成事故、因产品质量产生的事故或因未达到产品动作电流发生的事故。
8.技术来源栏中自有专利或创新必须是在同类产品中为国内第一家,仿制中有创新部分的可在备注栏注明。技术受让者请在备注栏注明技术的来源。
9.企业人数指企业总人数,其中技术骨干力量请详细填写。
10.开办时间指企业的注册日期。
11.维修点是指有企业派出专职人员的修理点。
12.营业执照和认证证书可出示原件,如为复印件请当地公证部门公证。产品说明书近两年有不同版本的一并出示。
13.未尽事项(如产品有特殊功能或别的特点,企业认为应当加以说明的等)请在备注栏填写,填满可另附页。
14.本表复印有效。
15.如有不详事宜,可与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分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312767 63127675。联系人:万立、饶欣、马殿敏。
附件2(a) 漏电保护开关产品质量调查汇总表(一)
附件2(b) 漏电保护开关产品质量调查汇总表(二)
附件3 评分标准
1.通过权威部门认证的并通过初选的,得60分。
2.技术力量(10分):
(1)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初中级技术人员(含技师)2名以上,有高级技术人员一名以上〕+1~3分。
技术人员对漏电保护器有足够的专业知识+0~2分。
(2)产品开发能力:
首创技术(同类产品只给一家)根据技术含量高中低及对保护器优缺点有充分认识并能向用户解释清楚的+1~3分。
技术受让根据出让方技术水平和本企业的消化情况+1分。
仿制产品,根据仿制中的有否创新和本企业的消化情况+1分。
3.现场检查(10分):
(1)由省农电部门抽查,合格无缺陷+5分,试验中有非致命性缺陷或其它缺陷的酌情-1~3分,试验严重不合格的不给分。
(2)到农村现场检查,用户反映良好,投运率达90%以上+5分,达不到要求的适当少给分。
4.生产管理(10分):
由省农电部门派人到工厂检查,生产管理情况良好,满分为10分(由检查组制定细则)。
5.售后服务(10分)(细则另订):
产品投保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