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标准述评
作者:全球MRO综合服务商 仪器仪表技术文章来源:全球MRO仪器仪表交易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1
15m2;福州在300~600户设4~6m2电缆交接间;哈尔滨明确居住小区进线电缆为600~1000对时,宜设置通讯机房,其面积不应小于30m2。以上居住小区通信配线数量均按工程终期通信容量计算,交接间或通讯机房设于首层。
八、简 评
(一)《汇编》资料中,大部分以多层、普通城市职工住宅为通用标准,本文综述内容中,除指明者外,以此类住宅设计标准为主。
(二)本文综述的全国各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概况,以《汇编》资料为依据,各地制订规范或标准,最新制订的时间在1998年,较早出台的是1995年,由于时间关系,早期制订标准的历史条件和认识与现在相比,都存在一定差距。特别在全国建筑电气网于1996年在大连市组织对小康住宅电气设计研讨后,各地设计单位,对住宅电气的未来发展以及用电量标准,在认识上都有一个大的变化,总的状况是旧标准偏低,不适应新形热发展需要,如在用电负荷偏低,进线偏小,N线偏小问题,新旧比较明显,而在安全用电,保护方面,新标准则更加严格完善。
(三)我国地域辽阔,南北、东西环境气候差别之大,是作工程设计必须考虑的。笔者认为,国标颁发后,应遵照国标办理。如本地有具体标准规范,应当按本地规定执行。无具体规定者,再参考条件相似地区的规定办理。
鉴于作者对各地制定的设计标准的理解水平,以及认识能力的局限,如有不妥之处请同行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