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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就电力建设施工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发出通报
作者:全球MRO综合服务商    仪器仪表行业新闻来源:全球MRO仪器仪表交易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近日,针对电力建设施工中连续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电监会发出通报,要求有关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遏制建设施工事故发生。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电力建设施工中连续发生了8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造成46人死亡,33人受伤。其中,8月1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所属水电工程八局,在云南省富宁谷拉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谷拉水电站(两台2万千瓦水电机组)施工中,因施工起重设备门机突然倒塌,造成14人死亡,4人重伤,属于特大事故。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遏制建设施工各类事故发生,通报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力建设施工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提高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二、电力建设项目单位(法人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特别要做好对项目承包单位安全情况的检查和承包单位分包行为的监督,明确其安全责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将安全工作与电力建设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严格对参与电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和项目合同制。

  三、电力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现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切实加强对包工队、民工、临时工等事故多发群体的安全管理。电力项目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认真审查分包队伍资质,将农民工等临时用工人员纳入正式员工安全管理范畴,其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等应与正式工一视同仁,依法管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要加强对包工队、民工、临时工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施工机械的定期检查和检测。

  五、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对下属各施工单位、各建设项目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事故隐患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一律停工整顿。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电力安全生产动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本文来源:全球仪器仪表MRO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