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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作者:全球MRO综合服务商    仪器仪表行业新闻来源:全球MRO仪器仪表交易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一、《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条文说明
  第五条:工程设计收费实行以“政府指导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价格形式。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计算出收费基准价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在政府规定的浮动幅度内自愿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工程的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在《标准》收费基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为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鼓励技术创新和应用新技术,对于采用新技术设计部分的设计费,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技术创新和应用新技术的范围应符合下列情况:
  1、火力发电工程
  在国内采用相同技术的第一个工程投产不满三年,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属于当前额定容量等级最高的机组;
  (2)采用新型发电技术(含单项技术),可以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3)通过优化设计使机组整体布置大范围突破常规方式,显著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
  2、输变电工程
  在国内采用相同技术的第一个工程投产不满三年,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500kV以上新电压等级工程;
  (2)新型输变电技术,如紧凑型线路工程、全方位高低腿线路工程、连续特殊地基处理、大截面导线工程、多回路同塔并架工程等;
  (3)设计规程规定的线路大跨越工程。
  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条文说明
  1.0.1本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设计人承担国内电力项目,并按规定的设计阶段、设计深度、工作范围和内容、出版方式等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服务。
  1、工作范围
  (1)火力发电工程设计:总体设计,全部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附属设施工程的设计,厂前区生活福利建筑的总体规划。
  (2)变电工程的设计:变电所所区围墙以内的全部生产及辅助生产设施,附属设施的工艺和建(构)筑物的土建设计,所内生活福利区的规划。
  (3)输电线路工程的设计:发电厂(或)变电所出线门型构架外侧挂点间的全部输电线路的设计。
  2、工作内容
  (1)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计准备、配合业主落实设备资料、方案研究、方案优化、设计文件编制、概算编制、成品审核出版、参加初设审查以及根据审查结论进行的可行性研究批准文件范围内的修改工作。详细内容深度按DLGJ9--92《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5--94《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GJ22--59《架空送电线路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执行。
  (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配合业主落实设计资料、终勘定位、签定设备技术协议等设计准备工作、施工图总图设计及评审验收、施工图详图设计、成品审核出版、设计交底、工地现场服务、参加试运行及竣工验收、文件归档等工作。
  (3)施工图预算应按施工图最终版图纸以及批准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编制,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4)竣工图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依据本工程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通知单》,施工单位、调试单位或业主《工地联系单》等有关文件,编制一、二、三级图和部分四级图的竣工图。
  1.0.5《标准》规定的基本设计收费为设计人承担必要的服务内容所收取的费用。对于发包人提出的超出1.0.1条规定的特殊要求,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另行协商确定收费额。
  1.0.11对于分岛招标的工程或一个工程由两个及两个以上设计人合作设计的,按各设计人的设计工作量比例计算工程设计费。设计工作量比例可按照扣除设备购置费以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资比例计算,也可按照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生产工日定额计算。
  1.0.13对于火电机组采用进口设备进行的初步设计预设计,可视同为总体设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其他电力工程的设计内容应包含总体设计,不再加收5%的总体设计费。
  1.0.14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主要工艺系统)设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并且业主确定其中之一为主体设计人时,主体设计协调费的计费基数应为非主体设计人设计部分的设计收费额。
  5.1水利电力工程范围
  发电工程包括:水利发电、火力(煤、油、天然气、垃圾、水煤浆)发电、核电工程、新能源(太阳能、风能、潮汐、电磁)等发电工程。
  送电工程包括:各种电压等级的交、直流送电、供电线路和电缆工程。
  变电工程包括:各种电压等级的交、直流变电站,串补、换流、开关站(所)工程。
  5.2《标准》中“水利电力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5.2-1”,除风能、潮汐发电外的其他新能源发电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与核能、送电、变电工程相同。
  5.3.1《标准》中“电力、核能、水库工程复杂程序表5.3-1”,I级应增加“扩建4台以上同容量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III级应增加“扩建一台机组的发电工程,扩建2~4台单机500MW以上供热机组发电工程和垃圾发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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